夏天在与两个行长谈开了准备到笋岗办事处工作的事后,行动上已经有一点保守,就是不想做得太猛,以免伤害到同事。譬如,王行长年前交办的金稻米公司的利差纠纷,夏天就一直没有找卜一定谈。今天,汪洋又向夏天报告说:“从档案上来看,金稻米公司没有办妥抵押登记。”
夏天亲自看了贷款档案,苦笑着说:“不找老卜谈一下都不行了!”
于是,夏天查了金稻米公司的存款配套清单:在四个月中,涉及四宗私人存款,和市里的一个人事单位的存款,配套给金稻米公司做贷款。付了利差52.04万元。夏天估摸着想道:“这个扯皮问题,一是老卜在做贷款时就与金稻米公司埋下了伏笔,以至庄宇要换给我来做;二是存款涉及到市的人事单位,也是一个很严肃的部门,可能内部出了问题,清查起利差来了。卜一定也是,一笔贷款要用四个月进来的存款去配套,也有点太别扭了一点。”
夏天联想到一月份到宝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宝安专用商品销售公司的350万元贷款纠纷案,借款方以湖贝金融服务社违法贷款为由,交出了两盘录音带,里面记录了卜一定与该公司贷款谈判的整个过程。
夏天回到支行后,向行长作了汇报,陈作业说:“叫卜一定搞清楚问题。”
卜一定介绍了借款方是以宁多思公司的400万元存款做的贷款。而一部分利差也是打到了宁多思的帐上,看起来好像是那么一回事一样。但是,夏天在查帐中发现,这利差第二天又打到了一个房地产公司的帐上。而且,还有一个只有夏天才知道的事实:这个企业的贷款,是在湖贝金融服务社面临停业整顿。服务社富余一亿多存款的时候,急于找资金出路,会议研究由秦现虹、卜一定到宝安突击放款的客户,根本就不是用宁多思公司的存款配套做出的贷款。它的利差数额也正好说明这个问题:贷款总额350万x(市场利差水平23-贷款利率12.98)‰x12个月= 42.084万元。而金融服务社只收到21万元。
问题还不仅仅于此。其实,这是卜一定做的第一笔贷款,一个信贷员在一家银行做第一笔贷款就敢拿走本应单位小帐收入的21万元(也就是一半的款额)吗?当时,庄宇总经理会傻到这个地步:350万月息为两分三的贷款,可以收多少小帐收入都不知道吗?进一步说,如果他知道,势必连庄宇、秦现虹、卜一定都知道。那就更麻烦了。
夏天判断卜一定在这笔贷款上是有问题的。
“也许领导已经知道,所以把他调离了信贷部门。看来我是没有必要多嘴了,何况我们自己也在组织的甄别过程中,不要没事找事。”夏天在当时是这样叮嘱自己。
现在,这个金稻米公司的抵押问题是要过问一下的。于是。夏天打通了卜一定的电话:“老卜,你有空吗?什么时候来一下我这里?”
卜一定说:“我现在有空。我就来。”
不一会儿。卜一定十分紧张地来到夏天办公室,夏天见状忙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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